年初,“工作30年补偿150万”冲上热搜。这是珠海佳能工厂停产给予30年老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和安置费。一时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这样给,刷新了大部分人的认知。
在大部分人的认知中,企业关厂或裁员,依法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但大部分企业在这方面总是遮遮掩掩,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能够依法足额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企业并不多,更谈不上这次珠海佳能给员工经济补偿金不设上限外,还额外给予慰问金、回家路费等。
根据各大媒体的报道,佳能在珠海的工厂已开设了32年,近年来受智能手机的影响,业务持续下滑,故决定关闭珠海工厂。媒体从珠海佳能员工处获得的一份《关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优待方案的公告》,从公告列出的方案来看,这次珠海佳能给出的员工经济补偿方案可以说是一个豪华套餐。
根据该补偿方案显示,共有五种类型的补偿,分别是:经济补偿金N+1(不设法律规定的最高12个月上限)、特别慰劳金、就业支援金、感怀铭记奖金、春节慰问金(探亲路费、春节红包各1000元)。
其中补偿金和安置费具体看图
珠海佳能员工补偿方案公告
珠海佳能员工补偿方案公告
有人说,这那里是企业关厂补偿和安置费,分明是一次企业的年度大分红。
那么,针对这次珠海佳能的员工补偿方案,有些人就有疑问了,根据网络报道,近年来一些外企,他们在给员工经济补偿金方面为什么要远高于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标准。
按照中国劳动法律规定,企业如破产倒闭、经济性裁员或跨市级行政区域搬迁等原因,而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对劳动者工资金额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最高补偿期限不超过12年(即12个月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即常说的N+1)。所以,就目前中国的法律或政策,一般只要企业依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即可,其他方面的一些安置费用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因为,在大部分情况下,总是有那么一些企业想方设法不依法足额给付,或采取各种方法规避法律规定的补偿义务。
那么,经济补偿金到底如何给,才是理想的状态,或者说能够象这次珠海佳能一样让人刷新认知呢?
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这就是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
但稍微懂一些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律规定的标准,一般是强制不能低于的标准,但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愿意支付超过法律规定的这个标准,法律上并没有限制或禁止,完全决定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愿。所以,法律规定的项目或标准,依法律规定是不能减少或低于,但如果双方愿意增加项目或提高标准,这些法律是不会限制或禁止的。就好像这次珠海佳能给予的补偿方案,其补偿项目和补偿标准都远高于法律规定,也是合法的。
当然,补偿项目或标准高于法律的规定,就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要看用人单位的意愿。如果用人单位在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中不愿意增加法律规定外的项目和提高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劳动者就不能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增加补偿项目或提高补偿标准,或者最起码说劳动者难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用人单位去增加法律规定外的补偿项目或提高补偿标准。因为,在法律上,这个完全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的。所以,如果劳动者想在补偿金方面要求用人单位增加项目或提高标准,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所以,这次珠海佳能给出的高于法律规定的补偿项目和标准,都是基于佳能公司的企业文化或者其经营理念所致。因此,中国内资企业要做到这样,还需要有一段路要走。当然,这里面或许我们劳动者在认知方面也需要做出改变,与企业共同成长。
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的劳动者也能够享受象这次珠海佳能公司员工这样的待遇。
发布于 2022-08-23 01:03
张颂航 Publication Time: 2024-05-03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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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能妹妹你太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