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最高检发布了一批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涉及175名农民工讨薪,在他们多次讨薪无果找到检察机关时,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选择支持起诉。
175名农民工讨薪无果,寻求检察机关支持
2018年2月至2022年1月,张某岭等175名农民工受雇于山东省德州市某环卫有限公司,从事一镇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张某岭等人依约完成任务后,环卫公司拖欠工资,被拖欠工资从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张某岭等人要求某环卫公司支付,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支付。随后,他们多次前往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追索劳动报酬未果。
2022年6月,175名农民工向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帮助索要劳动报酬。德城区人民检察院经研判认为,所涉农民工基本上是6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困难,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自身维权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依法应予受理。
受理该案后,德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沟通法律援助中心为175名农民工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并联合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商讨案情,共同到环卫公司实地调查走访。
证据缺失,检察人员逐一询问、调取资料查明欠薪数额
然而,175名农民工没有留存工资条、劳务合同等能够证实劳动关系和欠薪数额的证据,不足以支持诉讼请求。
对此,检察工作人员逐一询问了175名农民工和环卫公司会计人员,了解每名农民工的入职渠道、劳动岗位、劳动地点、工资计算标准、结算方式等,确认涉案175名农民工均与环卫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调取环卫公司的财务资料、工资清单、银行流水,核实工资应发、实发数额,并同175名农民工核对欠薪数额,最终查明环卫公司拖欠工资共计60余万元。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岭等175名农民工与上述环卫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环卫公司未支付劳动报酬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其诉请支付劳动报酬于法有据。2023年4月,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支持张某岭等175名农民工诉请劳动报酬的意见,建议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环卫公司称无力支付,检察院引导农民工申请债权保全
德城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检察院协助农民工申请了减免诉讼费用,并联合德城区人民法院共同开展庭前调解。
环卫公司虽认可欠薪事实及数额,但以镇政府未支付其外包费用为由,提出没有能力向农民工实际支付工资。然而,德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调取该环卫公司与镇政府的民事诉讼案卷,查明环卫公司对镇政府享有到期债权,遂及时引导农民工申请对该债权保全,保障能够优先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最终,这批支持起诉案件均以调解结案,175名农民工被欠工资全部给付完毕。
今年2月,最高检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是专项行动关注的重点人群。最高检指出,实践中,农民工往往法律意识欠缺、维权能力不足,是典型的支持起诉对象。检察机关应当加大调查核实力度,帮助收集支持农民工具体诉讼请求、证明案件争议事实的证据,消除弱势群体诉权障碍,让他们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李立军